2008年报关员考试每日一讲6月26日
合同报核的时间
自加工贸易《登记手册》项下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者加工贸易《登记手册》到期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报核。
合同提前终止的,应当自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报核。
海关应当自受理报核之日起30日内予以核销。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延长30日。
报核的单证
(1)企业合同核销申请表;
(2)加工贸易《登记手册》,包括分册、续册;
(3)进出口报关单;
(4)核销核算表;
(5)其他海关需要的资料。
自加工贸易《登记手册》项下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者加工贸易《登记手册》到期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报核。
合同提前终止的,应当自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报核。
海关应当自受理报核之日起30日内予以核销。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延长30日。
报核的单证
(1)企业合同核销申请表;
(2)加工贸易《登记手册》,包括分册、续册;
(3)进出口报关单;
(4)核销核算表;
(5)其他海关需要的资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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