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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报关员考试每日一讲(5月29日)

作者:中国报关员考试网    来源:报关员考试网    点击数:   更新时间:2008年05月29日

来自www.baoguan.net.cn

报关员的法律责任
  (一)因工作疏忽或未审查,造成漏报或申报不实的,暂停6个月内执业,严重者取消资格。
  (二)暂停恢复后一个再次被暂停的,取消报关资格
  (三)非法代理他人报关或超范围报关,改正,5万内罚款,暂停6个月内执业;情节严重取消从业资格。
  (四)行贿,取消从业资格,10万内罚款;构成犯罪,追究刑事责任,不得重新取得从业资格证书。
  (五)骗取注册登记,撤销注册登记、取消从业资格,30万内罚款
  (六)下列情形,警告、改正,可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
  1、有报关员执业禁止行为的(禁止行为见P38)
  2、报关员注册内容发生变更,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。
  (七)对没有报关从业资格非法从事报关,予以取缔,没收违法所得,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。

Tags:报关员考试复习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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